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单位设立登记四川成都市;
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?
根据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》第七条:申请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;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部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:
(一)申请报告;
(二)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;
(三)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申领表;
(四)主要人员材料:
(1)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)及简历;
(2)主要管理人员(不少于三名)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,业务承接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等材料。
(五)办公场地证明;租赁协议;
(六)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。
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审批流程,时限要求是什么?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核发登记范围:金牛区,锦江区,高新区,武侯区,青羊区,成华区,温江区,双流区,郫都区,新津区,新都区,龙泉驿区,天府新区,青白江区,东部新区,金堂县,大邑县,蒲江县,邛崃市,崇州市,彭州市,简阳市,都江堰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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